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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韦静 通讯员黄宝凤 吴奇宇)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南宁市成功入选,成为此次广西两个上榜该名单的城市之一。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作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城市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南宁市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全方位体现了“信用南宁”建设的显著成效,对我市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南宁市全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打造“信用南宁”名片,城市综合信用排名稳步上升,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位居第7名;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获评全国“标准化平台网站”“示范平台网站”;全国首创电子诚信卡模式获国家发展改革委点赞并获评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广西自贸试验区首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我市一案例获评“2023年度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
下一步,南宁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新起点,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数据归集、政务诚信建设、信用监管、信用应用、示范创建等方面多点发力,不断提升“信用南宁”品牌影响力,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奋力谱写新时代首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信用支撑。
编辑:李慧婷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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