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大道便民摊点整洁有序,市民来选购水果。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地摊经济和店外划线经营、规范管理、有序放开等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地摊经济具体怎么放开?放开地摊经济,占道摆卖乱象是不是就不管了?……对于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南宁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给予回复。
地摊经济放开原则
(资料图片)
1 科学布局,稳妥推进。要同本辖区经济水平、人口分布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立足城市公共空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功能定位、管理能力,把地摊经济作为业态和商务功能的补充,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地摊经济集中点,避免冲击和影响原有的实体门店和商务活动,防止刮风搞运动、大开发。
2 便民惠民、公益服务。坚持从满足广大群众需求出发,在群众最需要、最便利的区域,放宽经营限制。在满足划行规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市场的销售特点、商品特点、客流情况、消费者的群体特征,对市场布局做到便利化、人性化,从社区邻里生活需求出发融合多元业态。
3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市区合力引导,部门联动监管,国企积极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激发市场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实力。
4 规范有序,长效运行。坚持先
立标准,后开摊点,统筹推进地摊经济点的放开、建设和管理,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地摊经济放得开、管得住、活起来,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只建不管、一放了之,造成无序经营、乱象频发。
5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原则上不下达目标任务,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坚持一点一策,在地摊集中点布局、运营场景和软硬件设计中融合本地风土人情、特色文化、地方饮食等元素推出特色品牌。
●地摊经济具体怎么放开?
除明确规定不得摆摊设点的道路和区域外,在确保安全、不扰民的前提下,经城区(开发区)批准、报市“大行动”办备案,商户在签订承诺书后,可放开以下事项:
可以在居住集中区附近利用交通流量少、不影响交通秩序的非主干道设立临时马路市场(临时摊点集中区),设置早市夜市,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摊贩规范经营。
可以结合文化旅游产业打造特色夜市街区,设置特色的临时摊位,进一步丰富“夜生活”,点亮“夜经济”。
快递企业可以临时占道分发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
经属地城区政府科学研究、合理划线后,临街商户在划线范围内可进行店外经营,临时设置顾客等候区、就餐坐席、货物临时堆放点、促销宣传品。
大型商业卖场在报备后,可在红线范围内先行开展户外促销活动,后续补办审批手续。
因为这是一个新的政策,也需要在措施实行期间,一步步归纳总结经验,不断调整、完善和规范管理,形成具有南宁特色的工作思路。
●占道摆卖乱象是不是就不管了?
放开地摊经济,是指有序放开,而不是纵容无序乱摆卖,影响市民正常交通出行。对于占道摆卖乱象,还是要管:
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既要加强对影响市民正常交通出行、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等市容乱象问题的集中整治,又要合理引导占道乱摆卖摊主进入集中设置的临时摆卖摊区规范经营,妥善做好疏导分流、纾困就业。
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违规情节轻微或初次违规的当事人,要进行宣传教育,耐心劝导当事人自行改正违规行为;对经劝导无效,特别是屡教不改的当事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联合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管理,必要时要安排专人值守;同时要组织属地街道办和城管、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联合整治方式,集中整治一批占道乱摆卖、露天烧烤、乱扔垃圾、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违规行为,确保城市环境整洁畅通有序。
●放开地摊经济后,如何来监管?
针对放开地摊经济后的超范围摆卖、垃圾乱扔、油烟污染、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做了提前的考虑。
实行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允许设置临时经营摊区的街道、路段、时段。临时摊点摊区要设置明显标志,公示经营项目、经营时间、安全提示;允许临街商户店外经营的道路要明确区域、时限,科学合理划线;开通大型户外促销活动审批“绿色通道”,针对临街商户开业、宣传、日常经营等日常小型促销活动,允许实行“承诺即允许促销”的政策,审批手续允许过后补办。
实行高标准的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经营活动结束后,经营者应及时恢复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产生经营餐饮油烟的,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临时摊点摊区设置需预留消防车通道的宽度,确保突发火灾事故时消防车辆通行。
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负面清单。严禁超出批准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严禁占压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盲道摆摊设点;严禁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店外加工;严禁违反食品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设置后发现不合理的临时马路市场怎么处理?
要求各城区(开发区)、风景区要建立、健全临时马路市场管理工作制度及台账,及时向市“大行动”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临时马路市场设置情况。定期评估临时马路市场设置区域对于周边市容环境的影响,如发现划定的临时马路市场区域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侵犯他人正当利益的,或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进行调整的,要及时予以调整。(记者 黎兆齐/文 宋延康/图 通讯员 蓝小丹)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编辑: 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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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黎兆齐 宋延康 )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编辑: 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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