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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不少南宁市民收到公积金中心12329通知,内容显示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其实,住房公积金利率在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新贷款的职工在2022年末已经享受新政,在新政之前办理贷款的职工从2023年1月起执行。
近期,有不少首套房职工收到消息,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本年1月1日起由3.25%调整为3.1%。但是,廖女士收到的有点不一样。1月9日下午,她收到12329发出的信息称:“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本年1月1日起由3.25%调整为3.575%,请确保您还款账户余额充足。”记者了解到,因为廖女士是二套房职工,所以利率上浮。对此,廖女士有些疑惑,二套房职工公积金利率上浮10%,这个上浮的基数是3.1,还是3.25呢?
对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新利率政策是固定值,二套房不是按首套上浮的计算方式。即: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2.75%下调为2.6%,5年以上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575%。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对职工还款产生多大影响呢?以贷款60万元,贷期20年为例,之前每月还款3403.17元,利率调整后,首套房职工每月3357.7元,二套房职工每月还款3502.93元。(记者 李俭芹)
(作者:李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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