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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柯国强 陈娜)“警察同志,我们学校有一野生动物闯进来了,请你们快来。”5月17日,通山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该县双语学校的求助电话。
接警后,该局森警大队民警立即组织赶往现场处置。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只见该动物形态似猪非猪,不停地在学校食堂来回踱步。民警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很可能是从学校附近山林觅食误闯进入学校。
为防止“猪獾”受到惊吓四处乱窜,民警慢慢向其靠近,在众人的协助下,成功将猪獾诱入黑色塑料篮子,进行有效控制,保障了师生的安全。经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确认,该猪獾身体十分健康,大家驱车一起将猪獾带至大路乡山口水库附近山林进行放生。
据介绍,猪獾也称沙獾,山獾,是鼬科、猪獾属哺乳动物,毛褐色,喉部白色,面部有两条黑色的条纹,身体粗壮,性情凶猛,野外分布较少,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民警提示: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情况,不可私自救助及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保护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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