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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行间债券市场迎估值业务新规
记者 姚进
我国债券定价机制日益完善。近日,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在净值化管理背景下,债券估值的作用范围更加广泛而深刻,比如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百姓手中债券类理财产品的持有收益,受关注程度大幅提高。
估值业务,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提供债券估值和债券收益率曲线而开展的研发、编制、发布等活动。据了解,债券收益率曲线等估值作为市场整体收益率水平的参考,对市场定价和发展的影响较大。我国债券估值产品体系目前初步建立,对促进市场合理定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存在估值方法透明度不够、特定时期估值公允性不够、对单一估值依赖度较高等问题,不利于市场对债券真实价值的判断和形成,在市场波动时表现较为明显。
“此次通过发布《办法》加强对债券估值服务的规范和管理十分必要和及时。”中债资信业务创新部负责人宋伟健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估值产品不断丰富,对促进市场合理定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在某些特定时期,其作用的发挥也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例如2022年11月至12月,理财产品发生大规模赎回与债券抛售,在此时若过于依赖盯市原则进行估值反而无法体现公允性要求,还容易加剧市场波动。
宋伟健表示,从内容上来看,《办法》主要对银行间市场估值机构及估值业务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允性、透明性等方面进行规范,这些规范管理要点也是市场机构普遍关心和呼吁的。
“提高债券估值产品及估值机构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促进估值更客观、更精准地反映市场真实价格,推动估值行业适当竞争和多元化,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定价的有效性和市场功能,防范市场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在《办法》起草说明中提出,《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参考成熟市场经验和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践,围绕估值业务中立性、公允性、专业性、透明性,重点明确估值机构内部治理、估值基本原则、估值方法、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要求。
《办法》显示,估值机构应始终保持客观中立,持续提升债券估值产品的公允性,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长期稳定运营的能力;清晰的组织架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稳定、可靠的数据来源,完备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科学的估值技术和方法,完善的估值产品研发、编制、发布和质量监控流程。
记者了解到,按照提供方分类,债券估值可分为内部估值和第三方估值。前者由参与交易活动的市场机构自行计算,后者由独立于交易双方的专业机构提供。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市场上第三方估值的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一些国外金融基础设施跟随我国中央托管机构(CSD)步伐,成为第三方估值的重要提供者。当前,中国债市向纵深发展,双向开放稳步推进,经营主体持续扩容,在此背景下,更好发挥专业第三方估值的作用,将助力金融市场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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