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艺文 通讯员 韦雨丹 廖书恒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2〕3号)要求,近期,南宁市将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聚焦互联网平台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等超时加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据了解,集中排查整治对象主要是聚焦超时加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企业、园区,突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关注交通运输、物流快递、外卖配送等新就业形态。集中排查整治内容包括企业制定工时、休息休假等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及落实情况,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安排加班、依法协商情况及支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情况。
排查整治期间,南宁市人社部门将对有相关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采取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督促整改整治。同时,将依托南宁“智慧人社”劳动维权一体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对涉及超时加班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处置,推动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工时制度规定。
关于你的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这些知识需要了解!
一、什么是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怎样的?
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时间的制度。我国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二、单位制定工时、休息休假内部规章制度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企业内部实行的工时和休假制度应当要满足这三个要件:
1.内容合法合理,避免出现违法规定或者不合理规定;
2.民主制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向劳动者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同时,应当留存规章制度在制定、讨论、通过、修改、公示等程序上的原始记录。
三、什么是特殊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什么要求?
什么是特殊工时制度?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其中,企业高管、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交通、航空等行业中需连续作业的或者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这些要求:
1.实行特殊工时制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批;
2.经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后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中相应内容进行变更;
3.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不得混岗混员,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扩大实行范围。
四、单位可以随意安排你加班吗?
1.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2.必须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不可强令其加班。
3.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日延时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五、单位有义务保障你的带薪年休假吗?
1.只要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无论是试用期员工、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都应当依法保障他们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2.年休假的安排义务属于用人单位,不管员工是否申请,在员工没有书面放弃的情况下,只要单位没有安排员工休年休假,都应当支付带薪年休假的工资。
六、加班补休了,单位就可以不给加班费了吗?
用人单位安排了加班,不能一味通过调休冲抵加班费。对于工作日延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属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额外支付300%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补休;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200%的休息日加班工资。
注意:用人单位通过制度规定加班后补休周期,并规定逾期未补休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单位将不予支付加班费的做法是无效的。
编辑: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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