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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校外培训要注意哪些问题?湛江市教育部门回应

随着“双减”政策的逐步落实,素质教育课程开始崭露头角、有齐头并进之势。尽管如此,“双减”之下的校外培训机构仍然是家长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方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开展学龄前学科类培训是否合法?……

近日,市教育部门相关的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回应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关心问题,并建议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报名参加校外培训要注意哪些问题

记者:我市现有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有多少家?家长可以在哪里查到这些信息?

答:截至3月15日,我市现有合法校外培训机构107家,其中学科类机构有5家,非学科类机构102家。家长和学生可以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上查询合法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资料。只有经过教育部门审批,取得了相关证、照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才可以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上进行登记和公示。同时,学生和家长还可以在平台上对机构违法违规办学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记者:家长在给小孩报名参加校外培训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家长在给小孩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时候,首先是要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选择正规校外培训机构: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有以下内容:《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教职人员信息、《湛江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和《湛江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二十三条规定》。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办学许可证》登记的培训项目来选择培训内容,可以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非法的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相应的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因此家长们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务必高度重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其次要了解校外培训相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费连续时长不超过3个月。家长们要自觉抵制培训机构“优惠预存”“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的诱惑,不向培训机构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有效避免个别培训机构降低服务标准或因经营不善、恶意携款潜逃而引发经济纠纷问题。

第三要依法签订培训协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家长们在培训机构报名时,应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协议,认真逐项查看协议条款,了解收退费流程及争议解决办法。同时要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注意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参加培训活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寒暑假、休息日、节假日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初高中、小学学科类培训只能在每学期的周一至周五晚上8时30分之前进行,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国家提倡中小学生参加提升综合素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活动,在寒暑假、休息日、节假日是可以进行非学科培训的。所以,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参加培训的时间,防止因为参加培训而影响了正常的学习。

校外培训机构携款潜逃,家长如何维权

记者:假如报名的校外培训机构携款跑路了,应该如何维权?

答:校外培训服务本质上属于消费者和商家的民事行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培训机构享有双向选择权、承担相应的义务。

家长给孩子报名参加培训的时候,首先是要选择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其次要和机构签订好相关协议,第三是预先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索要正规发票,并保存好相关协议、缴费单据;这三点是最重要的,因为目前为止,我们了解掌握的发生问题纠纷的机构都是无证无照、收费时间偏长的机构。尤其是连续开展活动:用“缴费时间越长、优惠越多”等“大额度优惠”来引诱家长缴纳半年以上、甚至2-3年费用的机构,这种培训机构发生问题的概率比较高。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家长想得到的是那点“优惠”,校外培训机构盯上的是众多家长短时间缴纳的学费,学生家长累积缴纳的学费越多,机构潜逃的可能性越大。按正常收取三个月以内的学费,正常经营,机构基本上不会潜逃。第四点要关注了解机构经营状况,尽可能早发现,早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争取主动。如果机构潜逃,或者消费者和商家因为退费发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学员和培训机构协商不成的,可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教育、市场监管)。在向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后,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对于处理(调解)结果不满意的,或者说机构不接受处理(调解)的,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帮助(便利)消费者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学生家长应尽量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维权;必要时通过司法手段,自行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借这个机会,我们也想再次提醒学生家长:报读校外培训是民事行为,家长要承担主体责任。

开展学龄前学科类培训是否合法

记者:有机构开展学龄前儿童的英语培训,合法吗?

答:“双减”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学龄前儿童开展英语培训,是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是不合法的,是不允许的。目前,我市没有任何一家校外培训机构有资质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的培训活动,教育部门也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新审批的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对象不得包括3-6岁的学龄前儿童。

哪类教师可以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

记者:学校在职在编的教师可以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吗?退休教师可以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吗?大学教师呢?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资质要求是怎样的?

答:在职的中小学校的教师是不可以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老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老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中小学老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退休教师因不再在学校教学,是可以到培训机构任教的,但是,一定要选择合法的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大学老师按规定是可以在学校之外兼职的,只是大学的老师更适合搞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教育部门在审批校外培训机构时,需要审查机构教职人员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新增教职人员的时候,也应当向当初审批机构的教育部门进行报备,申请审核。此外,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当主动将机构教职人员的信息放在机构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方便学生家长进行选择和监督。

哪类培训机构需要教育部门审批

记者:听一些培训机构人员说:只有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才需要教育部门审批,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是不需要教育部门审批的,所以教育部门管不到他们。请问,真的是这样吗?

答: 在“双减”政策出台前,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办理办学许可证,所以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非学科类机构,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期下,是可以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活动。“双减”开始后,按照“先证后照”的规定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市场监管部门才发放营业执照。所以,计划举办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现在暂时无法办理相关证照,不可以营业。省级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待省出台标准后,将全面放开审批。

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要求:教育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资金要进行监管,那么,监管的资金机构是不是就不能使用呢?

答:《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 号)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培训机构是可以到银行支取部分的监管账户中的资金的(一次支取不超过资金总额的10%,累计不超过50%),当学生因为某种原因要退费时,机构确认后,由银行通过监管账户直接将资金按原收费渠道退还给学生,不需要机构转账。

老师不收费是否可以在家给学生补课

记者:老师不收费可以在家给学生补课吗?在校学习的师范类大学生可以利用假期进行家教吗?

答:老师周末、假期在家是不可以给学生补课的,有的师范类大学生想利用假期进行家教、到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社会实践,这个也是不可以的。

2021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文件明确: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六个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教监管厅函〔2021〕8号文件明确了以下 七个方面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是否所有的机构都有政府指导价

记者:学科类培训机构有政府指导价,是不是所有的机构都有政府指导价呢?

答:“双减”文件明确“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我市发改部门经过调研、听证、座谈,印发了《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不得超过标准的10%)为:班级人数为10人以下的40元/课时,10-20人的35元/课时,20-30人的30元/课时,30人以上的25元/课时。目前我市合法的学科类机构只有5家,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可以低于标准收费,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10%进行收费。

目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没有政府指导下的规定要求。但是,校外培训活动的公益属性是必须坚持的。

关键词: 校外培训 注意问题 湛江教育 部门回应

责任编辑:Rex_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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