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发出防疫用品价格告诫书,哄抬物价的最高罚300万元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友婷
为保障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资及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物资的供应,维护好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1月7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布吉监管所三级联动,火速对管控社区周边大型商超、药店、生鲜门店等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菜肉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的供应与价格情况。
经查,龙岗区布吉街道大型商超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正常,需求较平时有一定程度的增涨。目前商超经营方已加大订货量,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药店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社区周边小型生鲜食品店有个别门店出现售空情况,执法人员已要求店主加大进货,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同时,执法人员已积极协调美团优选等社区团购平台企业做好保供工作,共同维护管控社区周边生活及防疫相关物资供应、价格稳定。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粮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餐饮宾馆等行业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紧急制定告诫书,对管控区域周边经营者进行保供稳价的提醒和告诫。
告诫书明确,广大经营商家要自觉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深圳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理。
根据告诫书,依法禁止经营者有如下不正当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深圳市市场监察局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经本次提醒告诫后,对于借疫情防控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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