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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立种业振兴融资绿色通道对接制度 培育一批高质量涉农上市公司

1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对未来4年广东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擘画。

《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个“小目标”:到2025年底,广东涉农贷款余额超2万亿元,累计超过600家农业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在各地级以上市和主要农业大县全覆盖,基本实现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有信贷需求的农户信用建档全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全覆盖、基层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

聚焦农业“芯片”

建立种业振兴融资绿色通道对接制度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记者留意到,《实施意见》专门提出建立种业振兴融资绿色通道对接制度。聚焦助力种业振兴和保障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遴选重点种业企业和育种基础性研究、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充分发挥各级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等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信托基金等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促进银行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投放。加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与广东省种业集团合作,发挥国有基金资本优势与集团业务优势,对种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业务支持。

促进直接融资

培育一批高质量涉农上市公司

为了促进涉农经营主体进行直接融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涉农经营主体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上市公司、私募创投机构等市场主体设立或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通过注资、入股等方式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鼓励银行、基金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与各级乡村振兴基金开展合作,盘活村镇资源要素。稳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推动广东特色农产品成为期货交易品种,发挥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专业优势,支持涉农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探索建立涉农信贷、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期权)联动机制。建立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设立融资白名单制度,集中组织开展融资对接服务,加强分类培育和上市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政策扶持范围内的涉农企业开通上市“绿色通道”,培育一批高质量涉农上市公司。完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为涉农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破解缺乏抵质押物难题

推广“活体抵押+保单增信+银行授信”融资模式

一直以来,缺乏抵押质押物等问题是涉农主体获得金融服务的掣肘之一。对此,《实施意见》指出,破解农业融资缺乏抵质押物的难题。积极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支持银行机构推广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渔船等抵押融资和生猪、肉牛、水产等“活体抵押+保单增信+银行授信”融资模式,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涉农市场主体提供农业设施装备、存货、牲畜水产活体等各类动产融资服务。完善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和加工设备金融租赁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大力增加信用贷款,开发额度小、频度高、季节性和时效性强的信用类贷款产品,逐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重。支持银行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防控模型,探索“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动态监管”贷款全流程管理。鼓励开展涉农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政、银、保、担、评多方合作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探索建立涉农经营主体贷款风险保障基金,完善涉农信贷担保体系。

发挥农险功能

在产粮大县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农业保险是农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农业农村保险保障功能。根据国家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在省内产粮大县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办种猪、水产种苗以及蔬菜、油料、特色水果制种保险。支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创设地方特色险种。保持三大粮食作物政策性险种补贴水平总体不变,逐步减免粤东粤西粤北三大粮食作物中央政策性险种县级财政补贴配套资金。探索运用保险机制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支持拓展撂荒地复耕复种贷款产品。推动农村住房保险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拓宽保障范围。依法严格控制农村地区现有保险机构网点撤并,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为载体,完善农业保险协保体系。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流程。支持保险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健全精准高效验标和查勘定损机制,提升承保理赔效率和服务能力。

关键词: 广东 种业 振兴 融资

责任编辑:Rex_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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