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1个部门29日下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通知提出,未来将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将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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