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诚泰财险披露了2019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四季度保险业务收入4.37亿,净利润则出现大幅亏损,亏损金额为1.2亿元。而今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净利润分别为8034万元、-715万元、8235万元。
自去年底以来,诚泰财险动作频频。一方面是两家股东因借贷纠纷两次在阿里司法拍卖1.68%股权却未有下文,另一方面是谋求幸福人寿第一大股东之位的“蛇吞象”式收购。此外,历时近三年,成功清退两家原始股东股权后,接盘的新股东又被质疑与大股东紫光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车险亏损超6亿 原始股东股权终清退
诚泰财险,偏居云南一隅,是一家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国企出资,于2011年底在云南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由于深化国企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要求,2018年,诚泰财险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引入紫光集团。
作为总部设在云南的本土保险公司,在当地财险公司保费规模排名中,竟屈居第八。来自云南监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1-12月,诚泰财险在当地财险公司的保费规模排在第八位,市场份额为2.3%。
不仅如此,该公司过去几年的原保费收入一直不足12亿元,2015年-2018年,诚泰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7.5亿元、9亿元、10.1亿元、11.9亿元。从业务结构上来看,车险作为诚泰财险的第一大险种一直承保亏损,该公司成立七年车险累计亏损6.31亿元。
有财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来看,大型险企经营车险尚且微盈利,中小险企多数面临亏损。业务规模小使得营销、理赔和管理成本占收入的比重高应该是中小险企经营车险亏损的原因所在。”
幸运的是,有赖于投资收益的增加,诚泰财险在成立第四年即实现盈利。数据显示,2015-2018年,该公司分别实现盈利0.15亿元、0.37亿元、0.87亿元、0.24元,但在2015-2018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是1.09亿元、1.35亿元、2.05亿元、2.22亿元。
此外,困扰诚泰财险近三年的股权清退一事也得到解决。今年一月,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信息披露公告显示,股东云南世博、云南工投分别转让其持有的1.9亿股股份、1亿股股份,由芯鑫租赁受让。转让后,云南世博、云南工投将不再持有诚泰财险股份,芯鑫租赁合计持有诚泰财险2.9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4.86%。至此,诚泰财险原始股东股权清退一事终于落下帷幕。
事实上,早在2017、2018年,云南世博、云南工投就挂牌转让其股权,彼时两家合计转让2.9亿股股份,持股占比为7.25%。在紫光集团2018年底进入诚泰财险后,该股权占比稀释至4.86%。
但本报记者通过天严查查询到,此次的接盘方芯鑫租赁与诚泰财险大股东紫光集团关系十分密切,天眼查信息显示,在芯鑫租赁的股东中,有多家与紫光集团存在间接股权关系。
例如,芯鑫租赁的最大股东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东之一包括紫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而芯鑫租赁的股东中还有来自“紫光系”的西藏紫光清彩投资有限公司。此外,紫光集团联席CEO、诚泰财险董事长王慧轩也是芯鑫租赁的监事。
目前,紫光集团对诚泰财险的持股占比为33%,如果加上芯鑫租赁持有的4.86%股权势必将超过33%。而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那么,芯鑫租赁是否是紫光集团的关联股东?诚泰财险曾回复记者称,芯鑫融资租赁是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交易的方式,获得了原云南工投和云南世博持有的4.86%的股权,该项交易经过中国银保监会的备案审核,获得备案通过。紫光集团与芯鑫租赁在国家集成产业发展中,有一定协同作用,持有少量的芯鑫租赁的股权,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一致行动关系。
“蛇吞象”式收购 股东纠纷或成“绊脚石”
事实上,在混改引入紫光集团后,诚泰财险动作频频。2019年还上演了“蛇吞象”,谋求成为幸福人寿的第一大股东。
2019年12月,原幸福人寿大股东中国信达宣布与独立第三方诚泰财险及东莞交投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拟向该两方转让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中国信达将不再拥有幸福人寿任何权益。其中,诚泰财险以44.12亿元对价受让30.39亿股股份,占幸福人寿总股本30%,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一位保险业专家向记者表示,诚泰财险此举,或是为加速其集团化布局,类似于华泰财险,由产险控制寿险,再进行集团化建设。
引人注意的是,在体量上,诚泰财险的多项财务指标均低于幸福人寿,尤其是总资产、分支机构数量、业务收入等,因此此次股权转让被业内称之为又一次“蛇吞象”收购案例。
公开资料显示,幸福人寿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为北京,目前,幸福人寿已经实现了全国性布局,在全国设有22家省级分公司,开设各级分支机构244家,2018年末总资产近678亿元,净资产47亿。
反观诚泰财险,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注册在云南的地方系保险公司,目前,仅在云南、四川、河南、山西、湖南等5地开设分公司,以及70多家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截至2018年末,总资产99.6亿。
除了总资产方面的巨大差异,在业务体量上,幸福人寿2018年的保险业务收入为91.65亿元,而同期诚泰保险的保险业务收入仅为12.16亿元。
今年第四季度幸福人寿实现净利润1.25亿元;而同期诚泰财险的净利润却亏损1.2亿元。
双方体量悬殊,可见一斑。
不过,金融市场“蛇吞象”现象并不鲜见,收购成功的案例也不在少数。真正能够影响到诚泰财险入主幸福人寿的关键,或许在于诚泰财险当前面临的股东股权纠纷。
去年12月12日,云南宇恒投资持有的诚泰财险1.68%股权,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中止拍卖,根据平台表述,因“法院通知暂缓”,而在10月,该笔股权已经历一次流拍,从价格来看,起拍价已从1.65亿缩水至1.32亿。
记者注意到,诚泰财险1.68%股权所对应的1.25亿元增资扩股资金,涉及到诚泰财险股东云南宇恒投资,以及关联方云南融智资本的金融借款纠纷,故导致上述保险股权司法拍卖。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6)云01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云南宇恒投资控诉称,其入股诚泰财险的资金实为借贷资金。因云南融智资本不具备保险公司投资人资格,便找到其作为居间代理人向诚泰财险投资,代持股权。而云南融智资本则进行反驳,认为事实不成立。时至今日,该纠纷仍然疑点重重。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若宇恒投资入股诚泰财险的资金来源有问题,并且有足够证据表明存在代持行为,一经查实,或将面临被清退的可能性。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投资人股权结构不清晰或存在权属纠纷”,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由此来看,诚泰财险或不满足监管要求的资质,收购幸福人寿股权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也许是看到了这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交易双方在公告明确约定,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如果监管对本次产权交易出具不给予批复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乙方(诚泰保险与东莞交投)应向其一次性支付相当于交易价款10%(约7.5亿元)作为补偿金。产权交易合同签署12个月内,若乙方未能获得监管批准,中国信达有权书面通知终止此次产权交易。
有业内人士表示,诚泰财险若要继续推进该收购事项,当务之急是尽快解决自家股权纠纷问题。
除了这部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股权纠葛,诚泰财险还存在部分股权被质押和冻结,以及部分股东正在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况。
一位保险业专家告诉本报记者,股权大部分被质押或冻结,是可能导致公司主要股东被迫变更的因素,平均以上而言,也反映了公司股东的财务资质偏弱,所以对任何公司均是不稳定因素,会引起利益相关方的担心,这对保险公司也是如此。
对于该公司四季度缘何大幅亏损1.2亿,和两家股东借贷纠纷下文以及收购进展和集团化布局等诸多问题,本报记者曾联系该公司相关人士,但截止发稿,未获得对方回复。
责任编辑: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