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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桥机器厂持有的*ST赫美股份已被司法划转 扬子置业将成后者的第三大股东

*ST赫美(002356)9月15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2499万股股份已被法院司法强制划转至吴江金科扬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扬子置业”)。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本次变更后,汉桥机器厂仍为控股股东,而扬子置业则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其背后正是中国最大民营船企扬子江船业。

公告显示,由于汉桥机器厂第一大股东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赫投资”)、汉桥机器厂及王磊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简称“新扬子造船”)债权强制公证一案,被执行人汉桥机器厂通过国民信托将其所持有的3570万股公司股票为首赫投资贷款提供质押。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显示,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2499万股和1071万股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以抵偿汉桥机器厂债务。法院根据扬子置业的申请,已将其中249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于9月11日司法划转给扬子置业名下,以抵偿该公司需支付的6147.54万元。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本次权益变动后,扬子置业将持有*ST赫美4.73%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而另外1071万股股份本次未执行,但接下来也将扣划至扬子置业,以抵偿汉桥机器厂需支付的3050.21万元。如果这1071万股股份正式执行,扬子置业将持有*ST赫美6.76%的股份,仍将位居第三大股东之列。

值得关注的是,“债主”新扬子造船正是中国最大民营船企扬子江船业旗下公司,实控人任元林从8月9日起因协助政府部门进行保密调查而宣布休假,当时扬子江船业表示他将“尽快完成调查并恢复工作”。

“船王”任元林在A股动作频频,不过多数保持低调,通过众多马甲运作。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本次受让股份的扬子置业成立于2014年3月,从事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其股东之一江阴扬子江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锋。刘锋在扬子江船业任职(或曾任职)资金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集团副总经理等要职。

*ST赫美在公告中称,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记者 臧晓松)

关键词: 汉桥机器厂 *ST赫美 股份

责任编辑:Rex_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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